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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TXT > 浪漫青春 > 我的千金央求我恋爱 > 第二百一十四章:小确幸

顾芊芊不在家里,有那么一瞬间给了我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或许也是这之前的郁闷影响了情绪,其实什么都没变,只是恢复到顾芊芊来到我家之前的模样而已。

最后注意了一下厨房,我锁上了门,小仙已经在外头的人行道上蹦蹦跳跳了起来,柔暖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随着她的的跳动,而洒下萤粉似的微光。

小仙的衣服陆陆续续买了两三套,足够支撑日用,尤其是在小仙一直宅在家里的情况下,有时她甚至可以一天穿着一套睡衣而不换衣服的,早上起来对着我道声晚安,晚上的时候对我道一声晚安,仿佛一个轮回。

此刻的她身穿一件黑色带白色荷叶边的连衣裙,看似轻薄的衣料摸起来有丝绸的质感,粉色的吊带挂在小仙圆润、白皙的肩膀处,腰带则以粉色的大蝴蝶结做出了一个别出心裁的设计,值得一提的还有白丝与黑色 女式小皮鞋的搭配,这是哪里来的天使小学生,让人恨不得抱在怀里吸个够(吸猫的吸),前提是别太黏人的话。

似乎人们对待事物的喜爱总是遵守着这样的一条原则。

以猫咪为例,傲娇的猫咪、或者高傲的猫咪,是不会主动接近人类的,于是它们的主人便会对它们格外宠爱,哪怕冒着被挠的风险,也想好好地吸一顿,所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而另一方面,若是一直粘人的小奶猫呢,这时你会发现,你根本不需要去央求,猫咪便自动缠到你的身旁,围着你的小腿转圈圈,发出可爱的“喵喵”叫声,甚至在你工作的电脑桌上走来走去,踩出一个又一个的小脚印,令人苦恼又无奈。

猫肯定是要吸的,但是内心的那股欲望却因猫咪不同的行动而呈现出不同的强烈程度,小仙就是太粘人了,否则我偶尔也会有想把她抱在怀里好好亲昵一番的冲动,毕竟谁不喜欢可爱的小孩子呢。

然而现实是小仙总是将注意力放在我的身上,时不时就要爬到我的腿上来,或者是像上午时那样,坐在我的面前,让我抱住她,她则用小脑袋在我的怀里蹭啊蹭,要摸她头,她才肯消停下来,同时挂上一抹满足的微笑。

于是乎习惯了小仙亲昵举动的我,除了某些时候,大概是很少会主动去亲近她的吧,那样的话,女儿黏爸爸,爸爸黏女儿,腻腻歪歪,会被当成奇怪的家庭的啊!

正如现在,锁好门后刚刚将钥匙塞进口袋的我,一转身,另外一只手便被一只更加柔软也更加小巧的手给捏住了,自然是小仙,虽然在房间里不明显,但一到外头来还是恢复了小孩子的活泼天性。

只见她拉着我从靠近楼房的阴影里来到了阳光下,一阵微风拂过,空气里有着烤面包的香气,至于花香倒是没有闻见,我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由食欲大振。

时间上午十一点,我牵着小仙的手来到公交车站牌前等待,小仙左顾右盼,一派天真活泼,不少随我一同在公交车站牌等待的人都被小仙吸去了目光,真是妥妥的视线收割机器。

一个小时前,林沐可带着羽音走出了家门,早有通过网上预约订到的网约车等候在此,二人坐进了出租车后座,羽音的眸光亮亮的,虽然她也十分兴奋,但和小仙不同的是,她更加内敛,不会那样蹦蹦跳跳的、活泼地表达自己的感情。

林沐可浏览着手机上的信息,随着出租车的发动,也没有丝毫表情上的变化,羽音则目不转睛地盯着车窗外开始飞速掠过的世界,另一只手却始终捏着母亲的裙摆,脸上浮现出憧憬的神情。

她想……其实也只能是幻想而已,如果父亲能够在自己的身边,那样该多好。

小仙和我挤上了公交,许是周末的缘故,要赶着中午的时候去市中心玩的人可是不少,住在郊区的烦恼便是总抢不到公交车的座位,不过今天不同,小仙的存在令我感受到了什么叫“可爱即胜利”,原本没有座位的公交车上,因为看见可爱的小女孩只能抓住我的衣摆支撑着度过这段路程而感到于心不忍的大学生出现了。

谢谢你!新世纪的好青年,国家的希望,社会的栋梁!就是不要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就更好了……

我也是被逼无奈嘛,小仙又耍脾气,不是我坐就不行,因为她的小脑瓜很聪明,想到了一举两得的方法,我坐在那位大哥哥让出来的位置上,小仙再坐到我的腿上,简直完美。

于小仙而言,这的确是个完美的建议,但对于我来说,这一路上不得不忍受众人奇异的目光,还不如让我站一路过去呢……

但好在大多数人都将我与小仙当成了兄妹,哪怕没有进行刻意的解释与说明,因为我与小仙在面相上还有许多微表情上都有相似的地方,年龄也相差不大,任谁都会联想到兄妹一起出去玩那一块,至于父女?恐怕没人会相信。

再说了,他们要知道我们真的是父女,恐怕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扭送到公安局去……

出租车上的座位并不舒服,尤其是人多了以后,还有着不小的味道,但是比起出租车,却要便宜了太多,我是个穷学生嘛,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考虑,都是乘坐公共汽车来到市中心要比较好,至于小仙的意见,当然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啊不是,应该是跟着父亲便随父亲,不过好在她对外界的新鲜感可以冲淡一切不适。

再加上我就在她的身边,看累了窗外风景的小仙,不一会便抱着我的手臂睡起来,那换上一层美丽纯洁白丝的小腿,非常不淑女地张开着,于是我只好伸出手来将她的裙摆朝里掖了掖。

我也闭目养神起来,直到脚下的震动感忽地消失,这才条件反射似地睁开了眼睛,毕竟从小到大,坐惯了公交车,不是我吹,哪怕是困倦极了在公交车上睡了过去,公交车停下的那一瞬间,我依旧能够瞬间醒来,从而不至于坐过目的地,闹出笑话与悲剧来。

我捏了捏小仙的脸,后者才不情不愿地醒了过来,一醒过来就含含糊糊地喊了一声“爸爸……”,惹得周围的人望了过来,我慌忙解释道,妹妹比较喜欢爸爸,好在其他乘客们并不细究,因此我也趁着这机会,与小仙连忙走下了车。

小仙很少从自己的家里出去,不论是穿越后,还是穿越前,穿越前要更惨一些,虽然房子很大,但空空旷旷的,母亲把自己保护得很好,似乎是害怕连自己也要离开她……

母亲偶尔回来,回来的那天,要么是带着外面买来的食物,要么是自己下厨,可惜妈妈的厨艺并不很好,或许是因为过去一直都是爸爸做给妈妈吃的原因吧,但哪怕妈妈做出来的东西再难以下咽,小仙都会开心地将其一扫而空。

家里时常会来一个黑发的大姐姐,像是保姆,但在给自己做完饭以后又会悄无声息地离开,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文叔叔来的时候,他很宠小仙,每次给小仙带来新奇的玩意与玩具,还有顶级的美味,他总能变着法子逗小仙开心。

但这些开心都只是暂时的,爸爸离开的悲伤与绝望才是永远不变的……时至今日依旧会在小仙的心底,死灰复燃般地疼那么一下。

文叔叔是妈妈的好朋友,那个黑发的大姐姐似乎是文叔叔的女朋友。那时小仙问文叔叔,女朋友是什么,文叔叔说,大概就是自己喜欢的女孩,接着小仙反问,那自己算不算是爸爸的女朋友,还是说……爸爸已经不喜欢自己了,所以才会离开自己和妈妈。

小仙问问题的角度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笑过之后又有些心酸。

那时的文载道身上,永远备着一支勃朗宁M1910自动手枪,等待着哪天能遇见那个消失不见的混蛋,然后给他的腿上狠狠来上一枪,至少这样,可以让他好好地待在小仙的身边。

穿越后的话,小仙对自己的生活竟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反倒觉得父亲的家里,小小的,满是父亲的味道,很温馨、很温暖,那颗怦怦跳的心,也仿佛终于可以平静下来了似的,如果父亲可以更加热情一点就好了,小仙保证自己可以一天到晚抱着爸爸,像抱着巨大的毛绒玩偶,然而玩偶绝对比不上爸爸温暖。

江山市的广场中央,巨大的雕塑伫立,旁边是刻满了精美浮雕的喷泉,到了晚上,地底的喷泉与探照灯,将让这儿变成一块巨大的舞厅,只要你不担心自己的衣裳湿透的话,便可以加入这节日般的舞会中来,不少著名的DJ都在江山广场上演出过,在酷夏的夜晚,远处烟花绽放,喷泉与灯光,将广场化为了宛若极光洒满般的夜空。

白日里见不得这样的景象,却也丝毫不影响其游人如织的繁华。

娇小的女孩眺望着广场,和煦的阳光与微风拂在她精致可爱的脸庞上,她露出微笑,转身蹦蹦跳跳地来到了大男孩的身边,牵住了他的手,像是攥紧世界里的小确幸。

无人知晓,他们的身份竟是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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