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用魔杖,威力也不会减弱。这就是明确的界线。
「换句话说,布兰塔克先生……」
「因为是上级偏下,所以即使不用魔杖,魔法的威力也不会减弱!」
不过在学习新魔法时,果然还是需要魔杖。
而且布兰塔克先生不仅年长,还是布雷希洛德藩侯家的专属魔法师。所以经常必须和大人物见面的他,也有很多套昂贵的长袍和魔杖。
对魔法师来说,昂贵的长袍和魔杖,不仅能像贵族的礼服那样拿来参加婚丧喜庆和宴会,作为装备也无可挑剔,所以泛用性非常高。
「顺带一提,我是中级偏上。」
在厨房和艾莉丝一起帮导师炸追加的炸鸡块的露易丝,朝我秀出左手无名指上的闪亮戒指。
「露易丝姑娘的魔力主要是用在格斗上,所以用那枚戒指代替魔杖!」
因为魔杖要花一只手拿,以露易丝的战斗方式来说,那样效率实在太差。
于是威尔将一枚戒指当成订婚戒指送给露易丝。
「魔法师的魔杖,也是一种魔法道具!只要掌握了基本,就算没有魔杖也没关系!」
不管是其他饰品、武器、防具还是生活用品都无所谓。
只要掌握基本作法,不管什么都能拿来代替魔杖。
「喔,我都不知道呢。」
「因为魔法师的世界很小,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
除了人数稀少以外,不会使用魔法的人也不会特地去调查魔杖的事情。
出席正式场合的魔法师都会正常地携带魔杖,所以一般根本不会想到愈是上级者,就愈容易拿昂贵的魔杖来充场面。
不只是我,大家应该都这么想。
「不过导师有拿魔杖吧?」
和威尔一起在厨房做咖哩粉美乃滋的伊娜,针对导师那把巨大魔杖提出疑问。
导师的魔杖长约两公尺,是用他冒险者时期搜集的秘银打造而成的纯秘银魔杖。
那把魔杖前端的形状像是钝器,里面还装了一颗直径约五十公分的魔晶石。
虽然感觉直接用就能打死人,但在注入导师的魔力后,就会变成一支巨大的铁锤。
据威尔所言,即使是在魔法师里,也很少有人会使用那种将魔力物质化的魔法。
要是很多人都会用魔法做出那种一撃就能打死人的巨大铁锤,那也很令人困扰。
「考虑到在下的战斗方式,这个魔杖最有效率!」
此外装在上面的巨大魔晶石,也当成导师魔力用尽时的补给来源。
威尔平常也会将多余的魔力存进预备的魔晶石,保存在魔法袋里。
「导师的情况,有一部分是为了用魔杖来锻炼身体。」
根据修练魔斗流的露易丝的说明,导师因为总是随身带著那支巨大又沉重的魔杖,所以移动时自然就能顺便锻炼身体。
「所以他会定期更换拿魔杖的手。」
「露易丝姑娘果然发现了!」
「对魔法师来说,身体也是基本吗?」
「虽然艾尔文少年说得也没错,但锻炼身体,也可以说是阿姆斯壮家的传统!」
导师的老家阿姆斯壮伯爵家,是历史悠久的军系名誉伯爵家,一族的男子代代身高都超过两公尺,即使没有特别锻炼,身上也会充满肌肉。再加上代代相传的独特锻炼法,就变成像导师这个样子。
我之前曾经在城里见过导师的哥哥一次。
他要是走在街上,流氓和小混混应该都会吓得偷偷逃跑。
「不过我记得导师的剑术……」
他当初在武艺大会预赛的第四战就落败,感觉以军人世家来说,这成果似乎不太理想。
「在下的家族,原本就不擅长剑术。」
相对地,他们似乎擅长用得天独厚的肉体与力量,直接将对方扑杀的战斗方式。
「直接打死吗?」
「没错!在下的老家阿姆斯壮家,代代传承了一把由奥利哈钢制成的『六角棒』!」
每一代的阿姆斯壮伯爵都会和同族的男子,用钢做成的棍棒打断敌人的剑,或是殴打敌人的头部杀掉对方,这样的战斗方式从以前开始就非常有名。
「那是大约三百年前,王国还在和阿卡特神圣帝国战争时的事情!」
当时两军展开激烈的冲突,虽然国王命令暂居劣势的赫尔穆特王国军暂时撤退,但这么做同时也会产生被追击的危险。
就在这时候,当代的阿姆斯壮伯爵,自愿为王国军殿后。
「祖先大人挥舞得意的钢棍,在杀死超过百名的敌军后终于……」
据说那位阿姆斯壮伯